运动科学学院2017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为做好2017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新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发挥奖学金的激励和导向作用,根据《上海体育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上体院院字[2016]102号)》、《上海体育学院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研究生学业学奖学金、新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运动科学学院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研究生学业学奖学金、新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运动科学学院实际情况,对运科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定,特制定本细则。
一、学业奖学金的评定范围和条件
(一)评定范围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留学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本校的研究生及其他经特别说明的研究生教育项目招收的研究生除外。
(二)评定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刻苦学习,勇于探索,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
4、按学校规定时间进行学籍注册、学费缴纳;
5、学习勤奋,基础扎实,学风端正,成绩优良,参评学年每门课程考试成绩均达到合格以上;
6、积极参与科学研究,遵守学术道德,学术行为端正,刻苦钻研,勇于创新,科研能力突出;
7、积极参与校内外各项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等活动,用所学知识服务社会,在社会工作中做出优秀成绩;
8、一票否决的情况:受到各类处分或处罚;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其他由学校认定的恶劣情形。
二、名额分配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校长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四个等次,每学年评定一次,具体名额分配以学校通知为主,以当年参评对象总人数的一定比例来评定。
2015级运科硕士研究生名额分配
等级
| 人体、体育工程
| 心理
| 备注
|
校长
| 5
| 1
| |
一等
| 10
| 1
| |
二等
| 19
| 3
| |
三等
| 9
| 2
| |
共计
| 43
| 7
| |
2016级运科硕士研究生名额分配
等级
| 人体、体育工程
| 心理
| 康复
| 备注
|
一等
| 8
| 2
| 7
| |
二等
| 16
| 4
| 14
| |
三等
| 8
| 2
| 7
| |
共计
| 32
| 8
| 28
| |
博士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
等级
| 15级博士
| 16级博士
| 备注
|
校长
| 1
| /
| |
一等
| 3
| 3
| |
二等
| 4
| 7
| |
三等
| 3
| 3
| |
共计
| 11
| 13
| |
备注:博士学业奖学金不再以专业方向分,以学校下发名额为准
三、评分方法
二年级及以上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根据申请人上一学年度的课程成绩、科研成果、平时表现等,各考核项目具体比例如下:
考核指标
| 课程成绩M1
| 科研成果M2
| 平时表现M3
|
二年级博士
| 50%
| 40%
| 10%
|
三年级博士
| 0
| 90%
| 10%
|
二年级硕士
| 60%
| 30%
| 10%
|
三年级硕士
| 0
| 90%
| 10%
|
(一)科研计分表
项目类型
| 分值
| 备注
|
Sci
| 影响因子≤1.5 100分/篇,
影响因子>1.5每超过1分,分值增加50分
| 校内共同第一作者分值各50%,与校外共同第一作者排第一位者分值加满,排第二位者分值50%
|
国家发明专利
| 200/项
| |
各学科排名第一期刊
《体育科学》、《心理学报》等
| 100/篇
| |
CSCD、CSSCI
| 60/篇
| |
会议(二级以上)
| (口头20、墙报15、书面10)/篇
| 上限50分
|
实用新型专利
| 30/项
| |
一般核心期刊
| 30/篇
| |
市级课题
| 立项(20)+完成(20)/项
| |
校级课题
| 立项(10)+完成(10)/项
| |
挑战杯、互联网+
| 国奖(一等奖200、二等奖150、三等奖100/项 、上海市(特等奖100、一等奖80、二等奖60、三等奖50)/项
| 不分排名先后,团队成员均可加分
|
备注:
1、所有发表的科研成果均须提供纸质期刊原件备查
2、同一篇论文被不同刊物收录或转载的,以最高级别刊物计分,不重复累计。
3、所有科研成果作者单位署名应以上海体育学院为第一单位,若有通讯作者,则通讯作者的第一单位也应为上海体育学院,相同科研成果在不同年度的申报工作中不得重复使用。
4、科研成果的认定时间:二年级学生以发表见刊的时间和奖学金评选工作的申请截止日期相符合为准,三年级学生在申请截止时间相符合的录用通知即可。
5、其他有特殊科研成果的具体分值以2017年运科学院研究生评议委员会认定为准。
6、以上所有科研成果均认定第一作者有效,其余排名不计分,科研成果认定时段为:入校攻读本学位起至2017年8月31日止。2016年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的申报者需提交新成果,参评过的成果不能重复使用。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平时表现评分细则
平时表现:包括上一学年度中宿舍卫生、参加学校各类活动、实践服务、各类获奖等情况,各项奖项的认定时间以奖学金评选工作的申请截止日期为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研究生奖学金平时表现评分细则
项目类型
| 分值
| 备注
| 宿舍卫生
| 20分
| 因个人所属床位和桌椅等问题被扣卫生分的,每扣一次卫生分(计次数),此处相应扣0.5分,扣完为止。以宿管科公示的卫生评分为准。
| 参与班级、社团相关集体工作情况
| 1分/项
| 担任校级、系院、班级学生干部或社团负责人加1分;担任党支部支委加1分;同时担任多个职务的可累计加分。
| 参加志愿者、教育部体测及实践活动情况
| 1分/次
| 每参加一次志愿者或暑期实践活动,并较好履行职责的加1分,参加教育部体测加1分,可累计加分。
| 献血
| 当年献血成功加2分,连续第二年献血加4分。
| | 校级荣誉
| 1分/项
| 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等校级荣誉各加1分,可累计加分。
| 各级各类文体竞赛获奖情况
| 国际级:一等奖:20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0分。
| 国家级:一等奖:15分,二等奖:12分,三等奖10分。
| 省市级:一等奖:12分,二等奖:10分,三等奖:8分。
| 区县级: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6分。
| 校 级:一等奖:6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2分。
| 系院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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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 宿舍卫生按照扣分次数计算,共40次,每次检查卫生有扣分则计1次,相对应奖学金宿舍卫生分数扣0.5分;
2. 由运科研究生学生会生活部统计扣分次数,具体以宿管公布评分为准,宿舍卫生扣分具体到床位,如若无具体床位,则寝室都进行扣分;
3. 担任学生干部、志愿者实践活动及教育部体测,需正规组织机构提供相关证明,社会服务需经相关项目负责人认定;且需经评审委员会认定;
4. 献血以献血证为准,连续两年献血则需提供两年献血证复印件;
5. 各项校级荣誉以校级颁发证书为准;
6. 国家奖学金证书、学业奖学金证书不加分;
7. 各级各类文体竞赛按上述分类加分,集体项目参赛队员都加分,优胜奖不加分。
8. 联合培养学生因一年不在学校,宿舍分数按该年级同学平均分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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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定获奖办法
根据奖学金通知要求,研究生评选奖学金由“学业成绩”、“科研成绩”及“平时表现”三部分组成。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学业成绩:以该学年该生课程平均分计
2、科研成绩:以科研成绩总分计
3、平时表现:平时表现总分
即:总评分数=学业成绩*M1+科研成绩总分*M2+平时表现总分*M3,按得分高低排序。
五、其它相关问题
(一)研究生获得奖学金的年限不得超过培养方案规定的基本学习年限,延期毕业的研究生不再参加奖学金评定。
(二)提前攻读博士的研究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学业奖学金的评定,不能跨培养阶段评定。
(三)在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内,除因参加国家留学基金委或学校国(境)外访学或学校国际交换生项目的研究生具备参评资格,其他因私出国留学或疾病或创业等原因休学的学生在休学年度中没有参评资格。
六、本评定细则经由运动科学学院2017年研究生奖学金评议小组认定后通过,最终解释权归运动科学学院。
运动科学学院
2017年9月27日